空腹服药和饭前服药是一回事吗?******
据专家介绍,饭前服药与空腹服药不是一回事。饭前服药指的是在饭前半小时左右服药,空腹服药指的是在8到10个小时之内没有进食的情况下服药。服用某些药物时,需要胃内绝对的“空”,而不是“饭前”胃内食物较少的情况。如果没有区分清饭前服药与空腹服药的区别,首先会影响药物的吸收,贻误病情;其次可能增加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概率,比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由于胃液呈酸性,所以有利于弱酸性药物吸收,而不利于弱碱性药物吸收。因此,在胃液中不崩解、到肠道才被吸收的肠溶片,就需要空腹服用。
其他宜空腹服用的药物还有:驱虫药、滋补类中药、盐类泻药、阿仑膦酸钠片等。阿仑膦酸这种治疗骨质疏松的药,如果不是在空腹的情况下服用,就可能对食道造成损伤。(兰兰)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