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新政生效 旅企业务有序推进******
1月8日0时17分,自加拿大多伦多始发的南航CZ312航班落地广州白云机场。这是“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入境新政实施后,全国首班落地的国际航班,全体航班旅客无需再进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
出入境新政实施首日,来自OTA的数据显示,1月8日的出入境机票订单创2020年3月以来的最高纪录。其中,入境航班订单量占比48%。记者了解到,各大旅游企业出入境相关业务也正在有序推进当中。
香港与内地人员往来热度攀升
1月8日,中国香港与内地之间实现首阶段“通关”。香港的特级导游吴巧凌在朋友圈写道:“满屏的通关分享,三年了,您到香港想怎么玩?”
OTA的数据显示,内地游客访港意愿强烈。1月5日至7日,携程平台上内地用户预订赴港航班的订单量相较2022年12月同期大涨190%。飞猪数据显示,截至1月5日,春节期间的港澳旅游预订量环比上周增长近1倍,其中广东、上海、浙江等成为赴港澳旅游的热门客源地。
记者1月7日来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采访。相关工作人员介绍,1月8日起内地居民可以在“北京公安出入境”官方服务号预约办理赴港旅游、商务签注。北京游客吴女士告诉记者,她发现许多办理点近几日都已经预约满了,不过,朝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还可预约到1月9日办理。
数据显示,中国香港成为1月8日入境机票出发地的TOP1。同程数据显示,当日,由中国香港飞往内地的机票订单量环比上涨62%,主要入境目的地包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和南京等。携程数据显示,1月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的通知》后,当天用户通过Trip.com香港站预订香港到内地航班的订单量较去年12月同日上升290%,预订内地酒店的订单量上升166%。
香港旅游发展局主席彭耀佳表示,香港与内地逐步有序通关,两地旅游重新互通,对旅游业界及相关行业是关键一步。香港旅发局也已逐步加强在内地的宣传推广工作,推动香港旅游业复苏。
香港旅发局总干事程鼎一表示,内地是香港最重要的客源地之一,非常高兴能够迎接内地游客重临香港。香港旅发局将发挥香港作为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角色,继续积极推动文旅融合,各项艺术文化盛事联动城市深度游,结合夜经济、绿色郊野、体育文娱活动等热门主题,必将激发内地消费者的访港意愿。
政策友好目的地更受青睐
随着出入境新政落地,中国出境航班也迎来小高峰。携程数据显示,自2022年12月27日以来,从内地用户预订量来看,热度攀升最高的目的地有中国澳门、中国香港、曼谷、新加坡、吉隆坡、金边等。飞猪数据显示,近一周国际机票预订量比去年同期增长近1倍,用于出境旅行的机票平均消费金额同比提升近30%。
据了解,热度攀升最高的目的地中大部分对中国旅客入境无特殊限制。携程签证数据也显示,2022年12月27日以来,新加坡签证业务订单量同比增长超30倍,环比增幅达到123%;马来西亚等国签证业务订单量环比也增长近100%。
泰国旅游市场更是受到中国游客青睐。2022年12月27日以来,内地游客通过携程平台预订入住时间超20天的酒店订单中,泰国的酒店订单占比达到44%。泰国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预测称,2023年到访泰国的中国游客预计达到500万人次,而2022年,这个数字仅为27.4万人次。
亚洲多国正“抱团”欢迎中国游客的到来。马来西亚方面日前预计,2023年将接待150万至200万中国游客。新加坡相关业者则估计,中国游客的回流将会给新加坡全年带来20亿新币收入。
“中国游客的回归对全球任何一个目的地来说,都是值得期待的。尤其是对于亚洲市场,将起到明显提振作用。”携程相关负责人表示。
旅企有序推进相关业务
随着出入境相关政策的正式实施,各大旅游企业的相关业务加速推进。多家旅游企业的入境业务部门负责人都表示,已经将相关产品同步推送给了境外旅游代理商。
“我们目前在做调研工作,先去了解产品供应链上关键供应商的现状,再去了解境外游客的偏好,以便能提供更好的产品。”有业者表示。
“新政策发布后,境外的分销商第一时间就联系了我们,希望我们提供最新入境产品的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贵州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副总经理戎笑笑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近期中旅旅行正加快推进资源整合和产品储备,与境内外客户和合作方保持密切沟通,积极策划东南亚、欧洲、澳洲等产品;开展各类签证咨询服务,积极向消费者推介全球旅游攻略和最新玩乐目的地信息。待时机成熟时,中旅旅行将及时发布优质产品和线路,满足消费者对出境旅行的需求。
“目前,众信旅游已经筹备了法国、荷兰、马尔代夫等目的地产品。目前短时间内出境市场主要以商务拜访、出国探亲、出国留学等需求为主。未来,我们也将随时关注签证、航班、市场、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目的地产品。”众信旅游相关负责人表示。
中青旅遨游网推出“出行保障”“品质保障”“服务保障”三大出境游保障体系,将为游客提供境外核酸指引、协助境外医疗、“7×24”小时管家咨询及紧急事务处理等全流程服务,全程为游客出行保驾护航。
“入出境旅游的开放与恢复,与政策方针、国际形势息息相关。我们将密切关注这方面的进展,积极向国际释放更多友好信号,展示美好中国形象,助力市场加快复苏。”中旅旅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采访组 采访组成员:王玮 张宇 武葳 赵垒 执笔:张宇)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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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