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 家庭、学校、公共场所消毒怎么做?******
随着国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依据新冠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等相关要求,上海市防控办环境整治消毒专班、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新冠病毒感染消毒提示,详见 ↓
新冠感染者康复期间居家消毒
1. 感染者居家隔离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2. 感染者与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接触时双方均佩戴口罩,讲究咳嗽礼仪,注意手卫生。
3. 在做好居室日常清洁卫生的基础上,居家加强开窗通风,重点做好餐饮具、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共用区域感染者每次使用后及时消毒。
4. 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清理前用消毒剂喷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5. 感染者转阴后对感染者使用过的物品和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对于不适宜消毒处理的物品,如书籍、贵重物品,可通过密闭封存、室温静置7至10天方式进行处理。
6. 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时居家以擦(拖)拭、浸泡消毒为主。使用常规家用清洁消毒产品按说明书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
公共场所消毒
7. 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可通过持续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8.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9. 公众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进行清洁消毒,根据使用人员数量相应增加消毒频次。
10.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1. 垃圾收集清理时,塑料袋严密包扎后,用消毒液对垃圾袋外表面进行喷洒消毒,再运送至垃圾投放点。
12. 工作人员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重点单位消毒
13.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安排专人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消毒人员应经过规范的消毒培训。
14. 幼儿、学生和老人等所在的室内场所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必要时使用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开展消毒。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15. 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食品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严格手卫生。冰箱内储存的食品如果受到污染,应按垃圾处理;冰箱内壁、物品外包装如果受到污染,在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进行消毒处理。
16.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17. 对于幼儿、学生和老人等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餐桌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定时进行清洁消毒。
18.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9. 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注意事项
20.消毒方法优先选用阳光暴晒、热力等物理消毒方法,对于环境物体表面可以采用化学消毒剂擦拭的方式。
21. 消毒液要现用现配。消毒剂尤其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并防止溅到眼睛。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达到消毒时间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物品造成损坏。
22.消毒液应单独使用,不与其他化学成分混合使用,使用前认真阅读消毒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正确使用。
23. 消毒应科学规范,避免过度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体进行喷洒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喷雾进行消毒,不使用酒精对空气或大面积喷洒消毒。
24. 消毒剂应存放于阴凉避光处,避免与药品混放或儿童触及。(总台央视记者 王殿甲 央视新闻客户端)
高清大图|里程碑意义的峰会,共创中阿、中海关系美好未来******
当地时间12月9日,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在沙特首都利雅得举行。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面向阿拉伯世界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外交行动。中阿领导人共聚一堂,共商中阿关系发展大计,共绘未来合作蓝图,共创中阿战略伙伴关系美好未来。
携手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
当天下午,位于利雅得的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会议中心会议厅内气氛友好热烈。21个阿盟国家领导人以及阿盟秘书长盖特等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峰会。
当地时间12月9日下午,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在沙特首都利雅得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埃及总统塞西等21个阿盟国家领导人以及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盖特等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峰会。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习近平在主旨讲话中这样总结源远流长的中阿友好交往凝聚成的中阿友好精神:“守望相助、平等互利、包容互鉴”。他指出,守望相助是中阿友好的鲜明特征,平等互利是中阿友好的不竭动力,包容互鉴是中阿友好的价值取向。
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中东地区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习近平主席从四个方面强调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阿命运共同体:我们要坚持独立自主,维护共同利益;我们要聚焦经济发展,促进合作共赢;我们要维护地区和平,实现共同安全;我们要加强文明交流,增进理解信任。
习近平提出中阿务实合作“八大共同行动”,涵盖支持发展、粮食安全、卫生健康、绿色创新、能源安全、文明对话、青年成才、安全稳定8个领域。
与会阿方领导人积极呼应习近平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提出的“八大共同行动”。
当地时间12月9日下午,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在沙特首都利雅得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峰会并发表题为《弘扬中阿友好精神 携手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的主旨讲话。新华社发习近平主席指出,此次峰会上,中阿双方一致同意全力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这是中阿关系划时代的里程碑。中方愿以此为新起点,同阿方一道,弘扬中阿友好精神,开辟中阿合作更广阔前景,开创中阿关系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峰会发表了《首届中阿峰会利雅得宣言》,还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国家全面合作规划纲要》以及《深化面向和平发展的中阿战略伙伴关系文件》。
共同开创中海关系美好未来
中阿峰会前,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举行。峰会决定,建立并加强中海战略伙伴关系。
当地时间12月9日下午,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在利雅得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卡塔尔埃米尔塔米姆、巴林国王哈马德、科威特王储米沙勒、阿曼副首相法赫德、阿联酋富查伊拉酋长沙尔基、海合会秘书长纳伊夫出席峰会。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习近平在主旨讲话中强调,中方高度赞赏海合会国家团结自强,推动海合会成为中东海湾最具活力的地区组织。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我们要赓续中海友好传统,以中海战略伙伴关系为契机,充实中海关系战略内涵。
包括四个方面——做共促团结的伙伴,不断夯实政治互信,坚定支持彼此核心利益;做共谋发展的伙伴,加强发展战略对接,发挥互补优势,培育发展动能;做共筑安全的伙伴;做共兴文明的伙伴,增进民心相通,丰富人文交流,借鉴彼此优秀文化成果,弘扬东方文明深厚精髓,为人类文明发展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当地时间12月9日下午,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在利雅得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峰会并发表题为《继往开来,携手奋进 共同开创中海关系美好未来》的主旨讲话。新华社发习近平强调,未来3到5年,中国愿同海合会国家在以下重点合作领域作出努力:构建能源立体合作新格局,推动金融投资合作新进展,拓展创新科技合作新领域,实现航天太空合作新突破,打造语言文化合作新亮点。
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表示,海合会国家都希望加强对华合作,希望通过此次峰会规划未来海中合作重点领域,开辟海中关系新篇章。
其他与会海方领导人高度评价海中关系和首届海中峰会,都认为首届海中峰会是海中关系史上的一次盛会,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总策划:袁炳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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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李拯宇 吴中敏 魏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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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倪四义 张浩 吴中敏 刘华 李良勇 孙浩 蒋国鹏 郝薇薇 胡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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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鲁豫 王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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