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驿站财政机制的形成与演变******
作者:刘文鹏(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
驿站是中国历代王朝传递信息、递运物资的主要渠道,在维系国家统一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驿站的正常运转全赖驿站经费之保证,所谓“国脉疏通原借驿递,而驿递急需端赖钱粮”。一般认为,清朝入关后一扫旧弊,摊派、加征得到有效抑制。这一观点突出了明清之际驿站财政的差异。但实际上,明末加派之征也通过各种隐性方式在清代得以延续。在清初裁驿费充军饷的财政政策影响下,清代驿站财政走向了既病民又病官的摊派旧途。
明代驿站财政与驿役官当改革
明初驿站财政建立在实物财政基础之上,有赖于田赋征收和劳役佥派。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明太祖诏令天下广置各驿,其驿站差役佥派民户出办。具体方法是,“马有上中下三等,验民田粮出备”(《明太祖实录》卷29,洪武元年正月庚子)。即民户依照粮赋多寡对等充任驿传马夫,其不足数者可以数户共充一夫。本县人户不足,则“以相邻州县点差”,谓之“协济”。甚至令东南富户、市民前往北方诸省协济应役。官方除提供驿舍、备办廪粮及派遣官吏外,驿站其余所有开支均由驿传役夫亲身应役承担。此外,尚有里甲和均徭内编派驿站差役,以满足其财政开支需要。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明朝将永充改为“依次轮充”(万历《惠州府志》卷10,《赋役志下》,明万历四十五年刻本)。其佥编时间有三年、五年和十年之别。但地方政府在实际佥派中并不遵守定制,以至于有役三五十年者。此外在没有预算与额设经费的体制下,驿站马夫等便成为驿丞等官吏盘剥的对象。以上两方面导致嘉靖以前的马户不堪重扰,驿站运行困难。
成化、弘治年间白银货币化地位得到官方承认,一系列以财税定额为目的、减轻地方差役负担的差役纳银改革随之展开,驿站的日常运转也由力役亲当改为征银雇募,至嘉万时期,因推行一条鞭法改革,得以最终确立。具体做法是根据过往支销数目,预估一年驿站夫马工料银额数,将其摊入全县粮赋或额田中征收。对于他县协济马匹,则按每马所需折银,分派各协济州县“照亩均征”(申佳胤:《临洺驿马政记》,载崇祯《永年县志》卷7)。征收的站银,以府为单位进行统计并征收,然后由府转发各驿,招募人员当差。
官征官募确实起到了均平差役、减轻百姓负担的作用,“计地征粮,可以免马头独累之苦;募人当应,可以绝官吏求索之私”(刘麟:《清惠集》卷3,《均驿传安人心扶公论杜私情以免偏苦疏》,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48页)。但新政实施不过十余年,即弊端百生。一方面,官府“给驿渐广”,导致地方驿站开支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过往官员多索马匹差夫,马户“卖产鬻儿,倾家丧命”。更甚者,明季“国用不足,将原额驿站夫马工食草料银两半裁以充练饷”(《宣大山西总督李鉴启本》,顺治二年五月八日),地方驿站财政更加吃紧。本县“马户逃窜,扳累难支”,他县协济亦托故不前,地方不得不再度佥派里民应当,复“蹈万历以前之夙弊”。而“驿卒糊口无资,群起为盗”(《顺天巡按柳寅东揭报驿递疾苦》,顺治元年七月,载张伟仁主编:《明清档案》第1册,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版)。
清初中央对明代驿站财政体制的调整
清朝入关之初,平定全国的战争仍在持续,大量地方财政经费被裁撤充饷,驿站钱粮也不例外。在财政紧缺的情况下,既要全力保障军费,又要维持驿站正常运转,中央和地方政府为维护各自利益走上不同道路。
于中央而言,顺治元年(1644年)七月清朝废止一切明末加派,废除明末里甲佥派,将全国驿站由民当改为官当,所有经费均于正项地丁内动支,“不复累及百姓”。与此同时,令各省站银“以万历初年会计录为准”,“照旧征收,加增者不准”(《户部尚书英峩岱题本》,顺治二年六月六日)。
然而,明末清初接连不断的灾荒、战争导致地方田赋收入急剧下降,部分省份站银除荒后实征不及原额半数,巨大的经费缺口令驿站运转维艰。更重要的是,清初持续的军事行动导致国家财政经费捉襟见肘。权衡之下,清朝不得不裁减包括驿站经费在内的地方财政以充实军饷。驿站经费的大幅压缩主要集中于顺治九年(1652年)至十四年(1657年)和康熙平定三藩之乱期间,此后雍乾各朝均陆续裁减。全国站银“通计裁扣之数,自顺治九年以迄乾隆,竟居原额三分之二”(民国《盐山新志》卷8,《赋役篇上》,民国五年刊本)。
在额征驿站银剧减,加之禁止摊派、裁驿充饷的境况下,清廷只能尽可能地集中有限驿站财政资源,使其利用最优化。方法主要有三:一是裁僻济冲,将驿站经费集中于主干驿道。二是调整驿道走向、开辟新驿道。顺治年间,为减轻河南、山东驿站负担,清朝开通经山西前往川陕甘等地区的驿道,河南驿站负担有所减轻;山东则开通了经德州、泰安、蒙阴、郯城前往江苏的“山东东道”,使原有山东中路的驿站压力有所缓解。驿道重新规划后要求行差人员循规定驿道行进,并在勘合火牌内明白填注,严禁随意改变路途。三是严格掌握地方驿站财政奏销。顺治八年(1651年),清朝确立各省财政奏销制度后,规定驿站的各项开支需岁终汇造清册,由户部核实奏销。自顺治三年(1646年)至十四年修撰完成的各省赋役全书,更是将各省起运存留、驿站额支数目固定下来。通过赋役全书和奏销制度,各省驿站每年的财政收支也尽在中央的掌握之中。这既有助于中央了解地方驿站财政之盈绌,及时作出调整;也将府州县驿站财政纳入藩司和中央管控之下,方便了驿站财政资源的宏观调拨。
上述改革确实值得称许,在财政极度紧张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禁令确保地方不得派累里甲,展现了新朝气象。但奈何由于清初战争开支甚巨,很多本应裁僻济冲的夫马钱粮亦经常被中央挪作军饷。地方政府为保障驿站的正常运转疲于应对,不得不百般腾挪,甚至延续明季摊派旧弊。
清前期各省对驿站财政体制调整的因应
整体而言,各省解决地方驿站财政问题的举措主要集中在复原额、顾驿递,严考成、革协济等方面,而在州县层面更为通行的做法则是直接佥派里甲。
所谓复原额,即各省督抚在除荒实征站银过少的情况下,奏请恢复该省旧设站银数额。部分省份在朝廷下令裁去明季摊派并统计旧额银时,往往在万历初年额设站银基础上将里甲夫马工料银和摊派银两一并作为本省额设驿站银统计、报呈,实际上是将“旧额”提高,把明代站银、里甲夫马银和摊派银以隐蔽的方式承续下来。而裁撤地方经费过程中,驿站经费可能虽亦被裁撤,但因为需要维持驿站的正常运转,驿站经费的裁撤力度不及其他经费,所以在顺治初期裁节地方经费的过程中,面对经费紧缺的情况“先尽驿站支用”的“顾驿递”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得以贯彻落实。
明清之际的驿站协济制度是保障冲途大驿有效运转的良制。但协济的正常运行需建立在驿站财政充足的基础上,一旦经费被挪用或裁减,各地往往托故不前,导致受协驿站运转失灵。为解决该问题,清朝将协济站银完纳与否、完纳分数均纳入官员考成。但协济站银毕竟还需多一道解送程序,此间辗转费时、各级侵扣,其弊多端。于是,各省纷纷奏请将“本州县之正项用补本驿之急需,而以外州县之协济,汇解藩司抵补正项”(《河南巡抚吴景道题本》,顺治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南省协济北方站银也照此方法办理。此项调整至康熙七年(1668年)最终成为定制,并施行于全国,起自明代的驿站协济制度被废止。此种方法减少了站银支用的程序,提高了驿站运转效率。
中央和各省为筹措驿站经费,经过多重努力,确实起到一定作用,似乎驿站也得以正常运转;但如果我们将视野转移至州县,则会发现驿站财政状况呈现的是另外一幅景象。
清人薛所蕴《驿卒词》云:“闾阎困敝乏帮贴,差烦马瘦刍茭绝。……县官逮治驿卒死。五更三点不交睫,头枕驿门候消息。”(张应昌编:《清诗铎》卷9,中华书局2022年版,第262页)这并非夸张和想象之词。顺治年间曾任新乐县知县、专管冲途大驿西乐驿的林华皖对当时的驿站困境有过总结:一则差务繁忙,“每日数起”;二则夫役“额设者有数”,每遇大差势必另外雇觅;三则马骡羸瘦,“陆续行差,倒毙不一,月而殆尽”;四则行差人员百般苛索,夫役折干、背负过重(林华皖:《治鲜集》卷2,《驿邮略》,载《续修四库全书》第88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30~431页)。康熙《丰润县志》更直白指出:“输蹄往来,络绎不绝,粮糗刍薪,存留不能及半,协济未必以时,县令之拮据,殆所不免。”(康熙《丰润县志》卷4,《赋役志·驿传》,清康熙三十一年刻本)绝大多数州县官员不堪重负,自杀者亦不在少数。其最终结果,“存留各项节次裁减,州县之事束手无策,势不得不私派之民,民既出雇役之钱,仍不免于役又不知凡几矣”(康熙《灵寿县志》卷4,《田赋上》,清康熙二十五年刻本)。摊派里甲成为州县官自然而然的选择。
然而,直接摊派里甲显然与清朝不加赋的政策相冲突。天津巡抚张忻、保定巡抚郝晋及经手知县都曾因触犯此律最后交刑部议处。故很多地方州县只能想方设法将摊派合法化:一是延续明季之“强制性雇募”手段,名为发银雇募、听民应召,实则是强制性“照里派轮”,官方挟公权权威进行变相摊派,并非纯粹的自由雇募应召之制。另一种是额外摊派,倒逼国家财政政策作出调整,将摊派合法化。部分州县驿站确实差务繁忙,必须额外派征。但为避免胥吏、马头毫无限制多征,引致民怨沸腾,清廷将额外摊征编入赋役全书,承认各种加派的合理性并使之合法化。
清前期驿站财政体制改革的影响及其余绪
清人曾对本朝的废力役亲当为官当官募之制大为赞赏,称“清兴,扫除旧政,与民更始。而钱粮则例一以万历初年为定,且赋皆改折而无本色之征,差皆雇役而无佥点之害……民无一事之扰,薄赋轻徭,培植邦本,万世无疆之休基此矣”(康熙《吴桥县志》卷3,《食货志》,清康熙十九年刻本)。
但清初军兴旁午,裁驿充饷时常有之。实际上“额设工料已减十分之三,差务更增十分之四”的情况下,地方财政仍然左支右绌。驿站之弊不仅官累难除,民累亦未减轻。一方面,清初裁节驿费并非为了减轻百姓负担,而是裁驿充饷,百姓压力并未减轻。另一方面,在“额设有数”的驿站财政体制下,州县为保证驿站运转,又不得不走上加派里民的老路。这一回头路不仅额外增加了百姓负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中央将部分摊派合法化。清廷减轻里甲摊派负担的宣言也就此告以破产。官员既存在加赋的罪名,百姓亦承受摊派的压力,实在是病民病官。
以上种种弊病的存在,究其原因,即在于中央财政集权下,地方额设驿站经费过少且并不稳定。随着明代白银的货币化,国家财政也出现“统计银两化”的趋势。这一变革使得国家财税可预算、可统计,方便了国家对各省州县财政的掌控;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则是更加不利。在“统计银两化”之前,所有驿传夫役均需亲当,财政开支由地方政府自行编制,不受中央管控;但在此之后,情况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方面,全国赋役逐渐定额化,中央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摊派的“非法性”;与此同时,明清财政也因此走上“原额主义”道路,财政体制出现僵化。另一方面,借助白银的便利,中央对于州县财政的掌控越发集中,且能随时裁扣、调拨,导致州县财政难以稳定。清人曾谓“国家之所赖者,惟财赋;地方之所重者,惟差徭;下民之所望者,惟恩恤”(乾隆《三河县志》卷5,《赋役志·驿站》,清乾隆二十五年刻本),生动反映了当时中央、地方和百姓三者在国家财赋分配中的地位和处境。从国家立场出发,中央主要集中于对全国财赋的高度集权与掌控。尤其是战争期间,国家的着眼点完全在于尽快汇集财政资源用于军事,以期稳定统治。裁撤地方存留银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手段,而这势必导致地方州县存留经费过少。州县为维持地方行政的正常运转,又不得不额外摊派,而所有的压力最终只能转嫁给百姓。在上述财政结构体制下,百姓能否得到“恩恤”显然要打上问号。刘志伟教授认为,清初通过编撰赋役全书和确立奏销制度,建立了高度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它导致的一个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地方赋税征收的失控(刘志伟:《略论清初税收管理中央集权体制的形成》,载《贡赋体制与市场:明清社会经济史论稿》,中华书局2019年版,第190页)。可以说,正是中央财政的“集权”导致了州县政府在财税征收中的“分权”和“失控”。因此,随着清中后期各类大差、常差的源源不断,以及驿务弛弊、苛索繁多等问题的抬头,“原额主义”财政下的清朝驿站运转再度回到明末境况,各类差派更加层出不穷。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驿站史研究”〔19ZDA207〕阶段性成果)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6日 14版)
遇见你丨七旬修鞋匠 十四年资助百余名贫困生******
江苏省淮安市的王建荣,是一名修鞋匠,今年77岁的王大爷,3岁时患病导致下肢残疾。为了养活自己,他自学修鞋手艺,自食其力。
尽管收入微薄,但王建荣老人14年来陆陆续续将修鞋攒下来的积蓄捐献给了地震灾区居民,累计捐款8万多元,先后资助了100多名贫困学生,他的身残志坚和爱心善举感动了很多人。今天的遇见你,就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位身残心善的修鞋老人。
一大早,王建荣的修鞋摊刚开门不久,老顾客们就纷纷上门,不大的修鞋铺,渐渐热闹了起来。汪阿姨是老顾客,自从王建荣搬了地方,她几经辗转打听,终于找到了老人新开的铺位。
顾客汪谊华:我们在他家修鞋子有二十多年了,人服务非常客气。他手艺可以,他这个人真好,像有人着急了,口袋一掏没带钱,他说没事啊,大姐你拿走。
今年77岁的王建荣大爷,3岁时因患小儿麻痹导致下肢瘫痪。1962年,17岁的他随父母,作为知青,从上海来到淮安区淮城镇闸北村落户。为了不给家里增加负担,他自学修鞋手艺,并在老淮安城的镇淮楼路上,摆了一个修鞋摊,从此开始了46年的鞋匠生涯。这辆破旧的手摇车,是王建荣亲自设计的,如今这辆锈迹斑驳的“老伙计”,不仅是他的出门走路的“双腿”,更是他赖以生存的“饭碗”。
王建荣:有了它我就可以来回跑了。控制方向也可以控制动力。这就是我的工具箱,我所有摊位上需要用的东西,都摆在这上头。原来没有这个小屋的时候,我所有做的东西,都来回背,一天来回背四遍。这个摆东西的设计都是我自己设计的。这个车跟我很有感情了,我现在离了它不行,它现在就是我的动力,离了它我废人一个。
几十年的风霜岁月,几十年的修修补补,将王建荣的一双手变得粗糙,手指关节突起变形,一双因残疾而无法行走的腿,每逢刮风下雨,总是钻心地疼,但是老人那颗善良而火热的心,却见不得别人吃苦受困。2008年,汶川地震,看到电视上一幅幅灾后画面,他坐不住了,带着一张张零钱以及存折“凑”出来的4000块钱,赶到了当地的红十字会。当听说王建荣要捐出4000元时,工作人员深深地被眼前这位残疾老人感动了。
王建荣:人家很客气跟我讲,老爹你有什么事情?我说我想捐款,他一愣,你要捐多少啊?我就举4个手指头,别的话也没说,因为那块人很多。捐40啊?不。400啊?不。不是的。那你捐多少?我说捐4000,但是我跟你说开了,我不记名,不要你们宣传。不要登报纸,我就这三样条件。
“靠自己做慈善”,这意味着王建荣捐出的每一笔善款,都来自这一笔笔不起眼的修鞋钱。早上七八点开始修鞋,晚上五六点左右收工,一天最多修几十双鞋,一双鞋的“利润”只有块把钱。
王建荣:现在许多年轻人消费观念变了,都有钱了,要好看,稍微坏了一些就不要了,现在修鞋子的基本都是中年人、老年人。一天三十、二十也有,五六十、七八十也有,这个东西很难说,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生意,一个月的话有一千几百块钱,还是弄得到的。平均三四十、四五十块钱一天还是有的。
汶川地震4000元、雅安地震2000元、鲁甸地震2000元、给村里特困户捐款捐物、长期资助贫困学子,累计帮扶特困学生100多人,王建荣用一针一线的微薄收入,在短短十四年间,累计捐款8万多元。老顾客王国梁老先生,与王建荣相识多年,谈起老友无私捐助的善举,老人家打心眼里感到敬佩。
顾客王国梁:像现在给你弄一个鞋子,整个针线全部上的话,也不过才十来块钱,像我这个弄弄的话,他有时候都不收钱。有时候收个块把两块钱,但是他点点滴滴攒下来七八万,像一般人家,像他这样的生活困难的人家,也属于一笔巨款了。
将心比心 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王建荣老人捐出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一笔笔不起眼的修鞋钱。修一双鞋的也就赚个块把钱。四十多年的修鞋生涯,王建荣也吃了不少苦。这一路,他也受到过社会各界的帮助。所以感同身受,当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老人总是愿意伸出援手。
这么多年,王建荣老人凑好钱了就会到当地的慈善总会捐款,一来一去之间,不断传递着爱心善举。而许多受资助的学生也早已把他当作了亲人。临近春节,老人资助过的大学生杨文婧,给他打来了视频电话。
临近春节,王建荣曾资助的大学生杨文婧,给王大爷打来了视频电话,向王大爷问好。
受资助的学生杨文婧:爹爹好,现在天冷了,一定要注意保暖,保重身体。特别感谢爹爹之前对我的资助。
王建荣:你马上毕业了,走向社会了,有工作了,要更好地团结同志,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看到有困难的人,你再去帮助别人,就是对爹爹最好的回报了。
六年前,在一次偶然的捐资助学活动中,杨文婧与王建荣大爷结缘,从她上高中起,老人每年固定给她资助2000元,作为学费和生活费。
受资助的学生杨文婧:要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话,我也会继续像王爷爷学习,像王爷爷一样把这份爱传递下去,尽己所能地去帮助和我一样的家庭贫困的学子完成学业。
临近春节,王建荣早早赶到当地的慈善总会进行捐赠。五块、十块、一百块……他仔细数着自己劳动所得,将近一段时间积攒的五百元交给工作人员。
淮安市淮安区慈善总会工作人员衡志慧:王大爷他每年都来,来了就是帮助一些贫困生,或者贫困家庭,人家需求的他都会来捐一点。他每次来的时候,钱都要放在他那个旧包里,那个旧包真的用了很多年了,每次来都是那个旧包,其实他的衣服穿得也很旧的,他真正是很节俭的一个人。
这些年,王建荣的爱心善举,被越来越多人知晓,越来越多热心公益的爱心人士,将涓涓细流汇聚成爱心星星之火。
淮安市淮安区慈善总会募捐部部长张福淮:王大爷的爱心行动,感染了他身边的人,这种爱心的活动一个接一个,做慈善的人更多了。
最近天气寒冷,王建荣原先户外临时摊点,没有任何遮挡,刮风下雨不方便。了解到王大爷的实际困难,城管队员周学礼骑上电瓶车,带着老人走街串巷,寻找新的地点。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寻找,最终给他在当地的一所中学门口,找到了一处合适的位置,安排了如今的这个爱心小铺。
淮安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周学礼:下一步我们把这个爱心小屋再提升一下,夏天给他屋里装个风扇,冬天有电了再给他弄个取暖器,我们一起把这个温暖传递下去。
傍晚五点半,路灯渐渐亮了起来,王建荣也结束了自己一天辛勤的工作,收拾收拾工具,骑上自己的手摇车,回到家中。
王建荣:这个事情我会永远地做下去,做到我自己不能赚钱了为止。我帮助了他人,但是我自己心情好,也可以这么说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心中有光 朴素的生活也幸福
修一双鞋,几元钱。而王大爷却能在14年间累计捐款8万多元,算下来每年就是几千元。必须说的是,这笔钱,攒得不容易!这笔账里,有王大爷的勤劳,也有他的节省,更有他不求回报的爱心。
王大爷的手艺是修鞋,修好了鞋,穿鞋的人就更好走路。而王大爷的爱心,也让更多人,特别是更多孩子的人生路,走得更平坦、更温暖。
而在王大爷无私帮助其他人的时候,王大爷的身边,也有很多人在关注他、帮助他、加入他。
王大爷的日子,其实如果用物质来衡量,并不算大富大贵,但是,有养活自己的手艺、有相濡以沫的爱人,心中有温暖的光,这样的日子,就是幸福的。
(总台记者 杨滢 黄成 孙晓璐 周俊 韩磊 淮安台)